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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浙边界李氏宗亲联谊活动协定书

  来源: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李氏委员会福鼎理事会  [字体: ]

为了加强闽浙边界李氏宗亲之间的联系,促进李氏族务机构的交流沟通,了解各支族聚居地的宗亲生活与社会状况,提高李氏文化的研究与建设水平,开展丰富多彩的宗亲联谊活动,形成以血缘亲情为纽带,以源流研究为基础,以族务交流为载体的联谊机制。经闽浙边界五县市六个李氏族务机构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闽浙边界李氏宗亲友好往来的基础上,共同建立“闽浙边界李氏宗亲联谊活动区”,发挥边界地缘人文优势,开展资源共享、良性互动的联谊活动。

二、各族务机构设立联络员,保持各机构之间的经常性联系。各支族之间还可通过互联网、族刊族讯、考察访问、成果展示等方式,沟通彼此信息、增加相互了解,增进和睦友爱。

三、联谊活动主要围绕姓氏源流研究、宗祠文化建设、族谱整理编修、缅怀追思先祖、考察文化古迹、宣传李氏名人、沟通经济信息、探讨项目合作、互通活动成果、交流族务工作等内容进行,争取形式多样、凸显特色。

四、联谊活动每年举行一次“闽浙边界李氏宗亲联谊活动联谊会议”,由各族务机构轮流主办,原则上在每年的第三季度末举行,并在当次联谊会议上确定下次联谊会议的交流主题,具体安排由主办方决定。

五、联谊活动欢迎边界其他县市李氏族务机构加入,并在当年活动联谊会议上予以审议接纳。

六、本着“天下李氏是一家”的共识,各族务机构开展联谊活动应以“简朴节约实用高效”为原则,量力而行,不搞互相攀比、铺张浪费。参加联谊活动人员的车船费、住宿费由各自所在族务机构承担,其余会务费用支出由主办方负责。

七、本协定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需要调整充实的,可向当年主办方提出具体意见,由主办方整理后提交当年联谊会议讨论决定。

八、本协议书经闽浙边界各李氏族务机构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六份,联谊活动各李氏族务机构各执一份。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