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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家洋李氏公约碑

  来源: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李氏委员会福鼎理事会  [字体: ]

      蒋家洋李氏公约碑
                          ——李立华搜集
   
店下镇菰北村蒋家洋自然村,系从浙江平阳南宋搬迁繁衍之李姓家族。族人为了让后人知书达理,勤奋读书,更好培养人才,由宗嗣执事公议村规民约及奖学公约,并立碑示众。附原碑文一:
    陇西郡延地公派下蘭桂腾芳四房为公约公禁事,窃思盛后昆者务除非法,恢先绪者必继书香吾族。自赐公由闽之浙迄,延地公后由浙南送洋还于鼎之蒋家洋居焉。逮百余年,宗族虽云浩繁,而读书明理者每觉廖廖,非读书之果无人也。盖困贫而辍学,故尔名等爰是佥议将:延地公所有公产以及生植物除抽出租谷若干担,以为值轮祭扫外余并皈管公人生息,以为贫家子弟未修膏火宾兴之费。庶读书者不致间断。至若开灯聚赌窝藏盗窃,尤为伤风败化之甚。吾族亦当自行禁止,以辅国法之不逮。今议约章开列于左,凡我族人各宜遵守勿违特碑。
    一 延地公公田一石二斗,坟荫屋荫各一所,瓦窑曰蛇仔穴公山各一片,除提出乾谷三百斤以为祭扫之需外,余具永远藏管生息,不得私心窥觎致坏公益 。
    一 设场聚赌开灯供吃以及窝藏盗窃者,此系不法行为,一经查获定送官究治不姑贷 。
    一 凡我族人如有不遵守公约私砍厝后屋荫面前坟荫以及蛇仔穴瓦窑岗等处,查获定即从重惩罚绝不徇情。
中华民国九年春月吉旦立公禁首事
知妙 新荆   知名 雁英  仝勒石
  
附原碑文二 :                   
    陇西郡延地公派下蘭桂腾芳四房公约
    窃思吾族素来书香克绍芹藻流芳自延地公还居在此,迄今百余载,遂成大族。至于读书明理者廖若星辰,于是名等恐长此以往,庶几将成落伍民族,故于民国前六年爰集族众佥议将:延地公遗产并生植物划归管公人储存生息,以为助给贫家子弟膏火之需。前已呈县存落立碑兹特重申议定约,开列于左,凡吾族人各宜遵守毋违特碑。
    一、凡吾族内设馆宴请教师,即将公款每年津贴大洋六拾元正。
    一、凡吾族内有子弟升入高小学校者,理当按年补助其学费大洋三十元正,分两季领取。
    一、凡吾族内有子弟升入中学者,理当世年补助其学费大洋陆十元正,分两季领取。
    一、凡吾族内有子弟升入大学者,每名按年当视其所在校之远近与公款之多寡能够补助若干元,须听管公人与族里开议讨论斟酌助给若款。是家塾高小中学,亦当再议补助
    一,族内管公人必须选举廉洁正直人充当之,于公款内每百元抽出五元,以为薪水之费。如有吞欠公款者当族众得估量其私产,照款赔偿外,另选他人管理之。
    一、无论何人私砍公山树木或摧残公益,破坏书灯及造言,轮流瓜分,主持移作他用,并私自侵占公山者。族众当鸣官究治,所有耗用即以储存公款对付之
    一,租谷应照时价出租,如族人租作粮食者,当备现款不得赊欠。
    义隆公派下子孙,其有志求学者每年另抽三十元助其学费,为念知名创始之功永志勿忘云。
                                 中华民国十八年冬月吉日立